男性延长产假,企业的立场也要顾虑到
今年两会期间,不少代表关注产假。全国人大代表熊思东准备提交《关于延长男配偶陪产假的建议》,建议男配偶陪产假延长至38天,以更好地关爱和陪伴母亲和新生儿。全国人大代表林勇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延长男性休假天数。 陪产假和产假将由夫妻合并。 男女双方均可在法定产假(夫妻双方总假期)的基础上申请将假期延长至365天,并在法定产假后的假期期间支付全额工资的75%。两位代表委员的建议在网上引起很大共鸣。 事实上,近年来,无论是全国两会还是地方两会,延长男性陪产假,扩大产假的声音很多,整体劳动福利应该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包括产假在内的休假天数逐渐增加,是发达世界的一个趋势。 在欧美,日本等国家,产假和男性护理假远远多于中国。 政府还提出了到2020年将男性育儿假比率提高到13%,到2025年提高到30%的计划。因此,无论是从社会发展的趋势,还是从社会舆论来看,调整产假的相关法律,或许都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问题是如何调整才能更好地平衡劳工权益和企业利益。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休假时间当然是越长越好,但企业也要考虑自身的承受力和长远发展。
在一个中小企业,老板自己可能是24小时,要求他给员工一整年的产假并不现实。如果几个员工同时怀孕,夸张点说,企业的生存可能都是问题。其实,任何社会休假制度,从来都是社会博弈的结果。员工希望在支付工作报酬的同时,兼顾家庭和更多的生活空间。 企业总是希望员工能把更多的时间花在工作上。 最后的休假时间应该是双方"讨价还价"的结果。因此,对于制定游戏规则的机构来说,应该更多地考虑双方的诉求和关切。从人大代表的建议来看,主要反映的是职工的诉求。 例如,由于男性的陪护假太少,无法分担女性照顾家庭的压力,因为产假集中在女性身上,导致就业市场上的性别歧视。除了考虑增加福利外,人大代表的建议还希望通过男女平等休假倒逼就业市场上的男女平等","应该说,这些考虑都有一定的现实针对性,所以能在网上赢得不少支持。两年前,广东省政协委员黄小溪在谈到这一问题时坦言,从做企业的角度来说,如果可以选择,聘用育龄妇女确实会慎重考虑但另一方面,也要多听听企业的声音,才能让最终的政策更合理,更可执行。 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生育两个子女的男性或女性。 作为一个创业者,他想得更多的当然是成本。
这种思路很值得借鉴,不把产假延长的负担全部转嫁到企业,才有可能减小政策调整的阻力。以产假福利较好的欧洲来说,德国孩子出生后一年内,休产假照顾孩子的父母一方每月可得到约等于本人税后月收入67%的补贴,一年期满后还可以申请最多24个月的产假,但也是无薪水的。其他国家的福利多寡不同,但根本逻辑都是建立在"高税收高福利"之上,虽然说羊毛出在羊身上,但因为不是让企业直接买单,所以可以大大减小企业方的阻力。对比林勇代表的建议来看,夫妻合计达一年的休假已经远远超出现在假期标准,如果还要企业承担75%的工资,可以想象在现实中执行阻力会有多大。在带薪休假等还远远没有得到刚性执行的现实中,如果步子迈得太大,政策非但很难得到落实,而且可能会恶化部分员工的就业环境,因为企业要规避风险。这可能会导致大家更恐婚恐育了。总的来说,代表委员们"为民代言"的初衷值得肯定,代表着调整产假这一议题到了亟须突破的关键环节,但也希望企业这一重要利益方的诉求能被更多人听到,从而在劳工权益保障和企业发展之间找到更好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