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公益 正文

贫民、湖南的医疗保险用这样的方式保证基本的医疗保障

2020-08-14 17:08   来源: 互联网

基本医疗保障是帮助穷人的医疗保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战胜贫困三年的指导意见,到2020年,农村贫困人口将不再担心饮食和衣食问题,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保障和住房安全将得到保障。一年多来,湖南医疗保险如何保证基本医疗保障?4月30日,省医疗安全局副局长吴国义对此表示关注。


重点完善城乡居民门诊保障和大病保险政策


基本医疗保障"是"两免三保"的重要内容之一,对贫困人口来说,其内涵和标准是什么?


2019年,省医疗保障局、省卫生卫生委员会等6个部门发布了"解决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突出问题实施计划",明确规定了我省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标准如下:一是将贫困人口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范围;二是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对普通疾病和慢性病实行三级治理,三是重病大病后,基本生活仍有保障。


要实现基本医疗保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省有关部门的配合。


2019年是省医疗保障局成立后我省各类医疗保险工作的开端,一年多来,省级医疗保障体系始终围绕着"系统保护看医生"这一目标,首先要完善城乡居民的门诊保障政策和大病保险政策。


在门诊保障政策方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通知》,明确将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的18%用于门诊保障,全面落实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政策和43种特殊病种,不设立门诊医疗费用起跑线。在最高支付限额内,报销比例为70%。高血压患者每年最高可报销360元,糖尿病患者每年最高可报销600元,"两病"患者有合并症的,达到门诊特殊病种入院标准的,每年最高可报销1800元。随着这些门诊医疗保障政策的完善,城乡居民在基层协议医疗机构门诊治疗均可报销,既方便了群众,又能有效避免小病拖成大病


在大病保险方面,已发出"关于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的通知"。把大病保险的筹资标准从每人50元提高到65元,统一和减少大病保险的起征点,并原则上按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来确定起征点。大病保险医疗费用范围统一,累计补偿分四个阶段进行。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年累计最高可达300000元。大病保险政策的完善,进一步减轻了老百姓的医疗负担,特别是老百姓的医疗负担。



应在包容性保健政策的基础上,实行对穷人的优惠政策。


在包容性医疗政策的基础上,我省实行了扶贫优惠政策。


第一,参保补贴政策。每个县、市向贫困人口缴纳50%的个人医疗保险费;特困人群个人缴费部分由医疗救助渠道全额支付;对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个人医疗保险部分,由医疗救助等渠道给予配额补贴,配额补贴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决定。


二是住院治疗优惠政策,根据普通居民住院补偿比例,在各级指定医疗机构住院政策范围内,将贫困者和特困病人报销比例提高10%(按项目分列)。


三是倾斜大病保险政策:将贫困者大病保险、特困人群大病保险和最低保险目标的起始和支付额度减少50%,比普通居民提高5%。


扣除起跑线后,贫困人口的住院费用由基本医疗保险和个人依从医疗费用报销。扣除起跑线后,累计补偿分为四部分:3万元以内的部分补偿65%,3万元至8万元的部分补偿70%,8万元以上的80%,150000元以上的90%。此外,取消穷人重病保险的最高限额。


第四,医疗救助政策。除了参加保险补贴、住院治疗倾斜、重病保险治疗倾斜外,还有针对穷人的医疗救助政策。2018年7月1日以来,该省对农村贫困人口进行了医疗救助。在住院医疗救助方面,根据个人在政策范围内的年累计负担确定起始支付额度,起始支付额度为4000元。医疗救助的起始支付额度的上述部分应当包括在医疗救助范围内,最高救助金额不得超过五万元。


在门诊医疗救助方面,明确将43种特殊疾病纳入门诊医疗救助,起跑线为1000元。在政策范围内,个人承担的门诊医疗费用每年累计可达8000元,社会救助对象没有起征点。


确保穷人生活在贫困的范围内


我省严格履行参加保险核查的责任,尽可能保障贫困人口。


建立参保信息比对核实机制,重点解决流动人口参保问题,重点关注出狱人员、退役军人、返乡职工、新生儿等重点群体。

对登记贫困人口的医疗保险机构进行审核,逐个检查保险状况,设立专门窗口,随时为新增贫困人口进行登记和"一站式"服务,了解参保人数,向人民批准保险状况,落实对人民的补贴政策,准确管理账户,向人民同步更新数据。


截至2019年12月底,全省贫困人口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但参加职工、学生医疗保险、外国医疗保险、兵役、户口迁移、死亡、失踪、服刑的除外,全部参加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贫困人口应得到充分保障。


我省还大力落实各项医疗保障政策,进一步加强了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位一体的保障功能。合理确定综合住院保障政策,通过与卫生、扶贫等部门的协商,统一明确贫困县综合保障的实际报销率为85%以上,通过转诊程序对县外住院医疗费用的实际报销率为80%,县外实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率为80%。贫困人口按照生育政策,在县医院分娩实施贫困县居民住院综合保障待遇,即报销85%。


今年是脱贫年,我省正在抓紧制定"湖南省医疗救助办法",积极加大财政投入,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政策的有机衔接,建立健全长期医疗保障机制,帮助因病返贫。




责任编辑:萤莹香草钟
分享到:
0
【慎重声明】凡本站未注明来源为"中新资讯网"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