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为三年前冲突欲杀人,被捕时带着四种凶器
王和受害人侯都是在同一个村子里的村民,两人都有过言语冲突,王会记住。自2017年以来,王已准备了各种凶器,意图杀死侯某。今年4月,他首先要求两个人帮忙进入这座房子,然后把墙翻到侯家去杀人,结果造成三人轻伤。9月21日,北京顺义法院审理了此案。
四月底,王建民联系崔某,要求他"求救",给崔1000元买梯子。崔答应下来买梯子,还找到张"拿合同"。
4月28日大约00:00,崔天凯开车送张和王到医院东边。在架起梯子后,张和王爬进了院子,但实际上院子里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人居住。如果王找不到人,他就先付崔5500元让张和崔离开。
两个小时后,王进了侯和家人住在院子里的梯子。这一次,他手里拿着大砍刀,砸碎了太阳房的玻璃门和侯家的前厅,冲进了房间。当侯的母亲听到声音出来检查时,王先生挥动他的刀子把它砍下来。那时侯在厨房里。王先生拿出一把刀来进攻。侯的妻子和儿子站出来阻止它,把刀拿在王的手里。这时,王终于停住了,侯家和王一家一个接一个地报警。
在犯罪现场,警方查获了刺刀、砍刀、菜刀、斧头、喷雾器和其他工具。
据确定,侯逸夫的母亲和妻子受的伤是第二类轻伤,侯的身体受伤是轻伤,王被警方当场抓获,崔和张也接二连三地被抓,王被控故意闯入房屋罪,崔和张被顺义检察院起诉。
9月21日,此案在顺义法院审理。三人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没有异议,均表示自愿供认和惩罚。
检察机关认为,王某故意以剥夺他人生命为基础的犯罪行为,可以从轻处罚,犯罪后自愿认罪,建议法院以故意犯罪罪判处王某七至八年有期徒刑,并建议崔某和张某因擅自入室罪被判处七个月的监禁和七个月的监禁。
审判结束前,王表示遗憾:"这个问题不应该这样解决,而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崔和张也表示他们不会再这样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