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的“锅”不能青少年承担所有
今年暑假,山西省长治市,将裸眼和体重评估结果纳入高中入学考试总成绩的新闻中,这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未矫正视力的结果被分为三个等级,最高分和最低分的差距是2分。在这方面,长治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最后的分数差距不大,主要考虑的是引导年轻人有意识地加强体育锻炼和保护视力。
虽然很明显,将裸眼视力测评纳入中招的政策是良苦用心,用心良苦--引导青少年自觉加强体育锻炼,保护视力,同时纳入中招的分值分值也是有限的,但这一做法还是引发了不少争议和质疑,比如有网友说‘视力受各方面影响,不是说可以提高’。孩子们已经足够努力去上学了。视力不好就要被扣分?有两点不重要吗?一个点可能比很多人更糟糕"。。。其实,这些质疑并不是针对政策的引导和导向作用,公众也并非不认同保护青少年视力的重要性。但因为这种做法可能会给很多应聘者,尤其是视力不好的应聘者带来某种"不公平"甚至是屈从的感觉。"。
例如,近视的原因非常复杂,有些可能是先天遗传,另一些可能是意外伤害,一刀切的检查标准不可避免地会受到批评。即使后天大多数人的眼睛使用不当,他们也不可能都打击学生和家长。然而,上述政策很容易将学生近视的原因归咎于学生本人或家长,也不能同时反映学校甚至教育部门的责任。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一项研究,中国目前有6亿近视患者。根据教育部最近发布的一项调查,与2019年年底相比,学生近视率在过去6个月里增长了11.7%。青少年近视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由于应试教育体制,是中小学生学习负担过重、压力过大、缺乏体育锻炼和户外活动的重要原因之一。在这样一个现实的背景下,很明显,近视的"壶"不可能完全由学生携带。
将裸眼视力测试纳入高考引发争议,关键不在于政策本身是否公平合理、必要可行,而在于如何从根本上有效地改变青少年普遍近视的状况。我们应该多“考”学生,还是应该“考”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也就是说,在学生自身、家庭、学校和教育部门之间,谁应该对青少年视力不良的状况多负责任,然后再多做些什么?
2018年,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治实施方案》。明确将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治、整体近视率和身体健康状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将视力健康纳入素质教育,对身体健康水平连续三年下降的地方政府和学校,要依法追究责任。现在,这个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如何?如果简单地把考核和责任下放到应付考核上来,不仅不能完成任务和目标,还会造成新的舆论和负面影响。
不难看出,要有效防治青少年近视,必须对政府进行严格的“考验”。真正的关键是要“把相关防控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切实问责。如果真能做到这一点,“裸眼视力评价进高考”真的是公平、合理、现实可行的。否则,依靠“高考纳入裸眼视力考试”可能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所谓“引导青少年自觉加强体育锻炼,保护视力”只能看上去很美。
年轻人的视力问题肯定是个大问题,也应该是各方积极争取改变和改善的问题。但是,这种改变和改进应该是科学的,应该建立在充分尊重和听取民意的基础上。我们应该避免简单粗暴,“拍脑袋”和“一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