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进口冷链食品的预防和综合消毒
据国家卫生委员会网站消息,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联合防控机制组发布《关于印发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综合消毒工作方案的通知》。
通知指出,在不改变现有整体防控安排的前提下,根据进口冷链食品的物流特点,在按要求完成新型冠状病毒检测和抽检工作后,于口岸检验、运输、拆箱仓储、批发零售,并在进口冷链食品前与国内人员首次接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工作新冠状病毒肺炎,以及对进口冷链食品进行新冠状病毒检测时,要充分发挥对新冠状病毒的消毒作用,通过进口冷链食品(包括食用农产品,(下同)进入风险,达到“安全、有效、快速、经济”的目标,确保新产品的进入是为了确保新皇冠的安全有效。同时,要提高口岸通关效率,避免货物积压,确保产业链供应链的稳定。
通知提出了相关原则,即全面淘汰,严防进口;政府主导,部门配合;依法依规,各司其职;科学规范、安全有效;节约成本、快速节约。
通知明确了消毒方法。进口冷链食品的口岸消毒方法由海关确定。进口冷链食品进境后的消毒方法和方法,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中新型冠状病毒防治技术指南》及有关规定确定。
通知还明确了消毒范围。本方案适用于进口冷链食品装卸运输工具及产品内外包装的消毒。
在工作分工上,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预防性综合消毒工作的指导、监督和配合。当地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全区预防性综合消毒工作,实现全过程闭环控制和可追溯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新冠状病毒通过进口冷链食品进入的风险。
海关负责按规定对进口冷链食品新冠状病毒进行监测检测,组织指导进口冷链食品进口商和海关稽查场所经营单位做好进口冷链食品集装箱内壁和口岸环节抽检货物外包装的预防性综合解毒处理工作。
运输部门负责监督指导进口冷链食品承运人落实运输环节主体责任并落实相应的消毒处理措施,在国内运输过程中严格查验进口冷链食品的通关单证实施进口冷链食品运输工具消毒、一线员工个人防护等措施,并配合对进口冷链食品在集装箱和车辆通行过程中的检查(从集装箱重新装载到国内运输车辆过程中实施消毒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