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教育需要弥补"版权类
网络教育作为突破时空限制的新途径,近年来蓬勃发展。今年以来,受疫情影响,用户需求迎来井喷式增长。据天雁沙数据显示,截至10月,今年新增网络教育企业8.2万家。《中国互联网发展统计报告》显示,截至3月,中国网络教育用户规模达到4.23亿,比2019年6月增长82%。面对发展机遇,网络教育行业的侵权现象也随之而来。如何保护网络教育的版权不受侵犯?这个话题发人深省。
有的网店只卖价值3000元的外语课程,通过网盘就能省下来;不同院校的文字资料被整合到“学习包”里,点击链接就可以下载,现在这种现象越来越普遍了,成为一些企业或个人增加流量、吸引消费者的手段。
很多人疑惑:在线下生活中,未经许可复制、销售图书是侵权行为;那么,未经许可在网上传播课程和资料是侵权行为吗?
“网络教育课程中的视频、课件和文字内容,一般属于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受著作权法保护”,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刚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上述行为已构成侵权。
赵刚指出,此外,网络教育行业的侵权形式较多:抄袭其他院校编写的题库或真题分析,形成本机构网上教学的教辅材料;在教学视频中穿插有版权的电影、音乐作品;讲师利用原单位录制的视频教学传播者利用他人原创作品牟取私利,侵犯原作者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放映权,损害原内容作者的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认为,盗版一直是社会顽疾,而网络教育则是盗版泛滥的“重灾区”。长此以往,会阻碍行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在全社会营造尊重版权的氛围。
破解软件让人无法自卫
北京互联网法院近日召开“网络教育知识产权问题研讨会”。好未来教育集团总法律顾问魏佳表示,好未来教育集团投诉在一个电子商务平台上删除了约15000个侵犯学而思在线课程版权的链接,关闭了274家店铺,清空了102家店铺的所有商品。
巧合的是,专门从事软件操作教学的百文科技有限公司表示,自2011年开始提供付费视频教程以来,一直面临盗版的挑战。这一现象更加严重地影响了公司在平台上的权益交易。
据相关人士分析,虽然各大机构和平台都采用了内容加密、防盗录音插件等技术手段来保护版权,但不少盗版者在利益驱使下,开发出相应的破解软件,防不胜防。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齐磊表示,随着网络环境的日益开放,侵权人的活动范围已从电子商务平台、二手交易网站扩展到微信朋友圈、QQ群,并多次出现倒卖现象。权利人明知侵权后,无法直接从平台上获取对方的实名信息,也无法识别被告。对于侵权人来说,删除和修改内容非常方便。这些都导致了诉讼难,助长了侵权的趋势。
专家表示,网络教育是利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教与学互动的新方式。我们应该理性地认识到,技术手段和网络环境帮助网络教育驶入快车道,也成为侵权的温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