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长:医保目录长期“神药盛行” 将有4大改革
新京报快讯(记者 吴为)3月16日,记者从国家医保局获悉,国家医保局局长胡静林发文,对落实中央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进行部署,明确提出了4点改革安排。
在这篇文章中,胡静林直截了当地指出,“长期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安全无效的‘神药’盛行,‘只进不出’,影响群众获得优质药品服务。”
看点1
如何让医保待遇既“公平”又“适度”?
——更加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保障,实行“待遇清单制度”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这是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后首批出台的重大改革方案之一,是首份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印发的医疗保障制度改革文件。《意见》坚持保障基本、稳健持续、筑牢底线、治理创新、协同高效的原则,对新时代医疗保障制度进行了顶层设计,对疫情医疗救治费用保障等重要问题做出了全面部署。
胡静林在文章中表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完善医疗保障制度,必须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深入推进4个方面改革。
对于我国医保制度,胡静林表示,公平、适度是医疗保障的两个基本出发点。
“‘公平’要求区域间待遇保障趋于平衡,更加重视对弱势群体的保障。”胡静林指出,当前,
一些地区基金收支压力小,有突破政策提高待遇或减免缴费责任的冲动。另一些地区支出压力大,存在设置重重‘玻璃门’、变相削减待遇的问题。
这就需要实行待遇清单制度,规范政府决策权限,未经批准各地不得出台超出清单授权范围的政策。待遇清单制度的建立,有利于均衡不同地区的待遇水平,促进劳动者流动和异地就医管理。医疗救助对防止因病致贫返贫有重要作用。
要通过提高年度医疗救助限额、合理控制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比例等硬措施,进一步减轻贫困群众负担。
对于“适度”,胡静林指出,这要求医疗保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
待遇保障水平不能脱离经济社会发展阶段,也要在发展中不断补齐短板。
这就需要坚持和完善覆盖全民、依法参加的基本医保制度和政策体系,职工和城乡居民分类保障。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
针对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完善医疗救治费用保障机制,确保医疗机构先救治、后收费。
看点2
202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将达3亿,医保如何实现可持续?
——全面做实市地级统筹,鼓励推进省级统筹
胡静林在文章中表示,医疗保障的基本原则是权利和义务对等,但政府、用人单位、个人三方间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尚未建立。均衡三方筹资缴费责任要体现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完善筹资分担和调整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准费率制度。
“应对人口老龄化是我国发展面临的重要课题。”胡静林透露了一组数据——
2019年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中在职退休比为2.79:1,有7个省市低于2:1,医疗费用负担较重。
“据相关预测,2025年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达到3亿。这就需要未雨绸缪,研究多渠道筹资方案,妥善解决退休人员的缴费问题,实现责任共担,确保制度可持续。”胡静林说,一些地区医保基金统筹层次较低,有些还是县级统筹,不利于发挥“大数效应”,削弱了医保基金的抗风险能力。这就需要进一步巩固提高统筹层次,全面做实市地级统筹,鼓励推进省级统筹。
看点3
医保目录还会调整吗?未来医保支付机制有何变化?
——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调出“神药”纳入“好药”
胡静林在文章中直截了当地指出,
长期以来,医保药品目录内安全无效的“神药”盛行,“只进不出”,影响群众获得优质药品服务。
据他介绍,2019年,国家医疗保障局启动历史上最大规模的药品目录调整,
将大量“神药”调出目录的同时把不少好药纳入医保,实现了结构优化。
按照医保改革的要求,我国将健全目录动态调整机制,让群众用上更多质量更高、价格较低的药品。
同时,按照改革意见的要求,还要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胡静林表示,“总结本次疫情防控中的做法,
建立对特殊群体、特定疾病的医药费豁免制度。在将来发生重大公共卫生事件时,有针对性免除医保目录、支付限额、用药量等限制性条款
,减轻困难群众就医就诊后顾之忧。”
对于我国的医保支付方式,胡静林在文章中也作了一番分析。他表示,我国现行的医保支付方式对医疗服务供需双方的激励约束机制尚未得到有效发挥。从国际上看,
以病种(病例)为主的复合支付方式是规范医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有效手段,可以倒逼医院节省成本,减少“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现象。
发挥好医保支付方式这个“牛鼻子”,实行精细化管理,可让医保既保群众健康,又促行医规范,还引导有序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