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话北大王锡锌:有没有外国人永居条例,超国民待遇都会存在
目前有关讨论还比较表面化、情绪化。相关立法部门工作细节落实得也不够到位,导致大众讨论无的放矢,如同盲人摸象
文 |《财经》记者 姚胤米
编辑 | 宋玮
过去半个月,一场疫情之外的讨论在网络世界上演。
2月27日,为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永久居留管理,司法部公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管理条例》(下称《永居条例》)征求意见稿,条例总计六章、五十三条,通过司法部官方网站公开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
外国人永久居留并不新鲜。早在2004年,公安部就通过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实行永久居留制度。制度实行后的第一个十年,7356名外国人拿到“中国绿卡”。
这次制定《永居条例》,是在原有管理办法基础上的一次升级和整合,但一些早已实施的规定,却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有人觉得,通过《永居条例》将大量引入“国际低端人口”,把条例视为向外国人谄媚的工具,人们担心大量外国人获得永居资质后将享受超国民待遇:为什么他们买房不限购?不受计划生育限制?教育和医保享受优惠?
截至3月13日,仅在微博,话题“外国人永久居留条例”就有398.7万讨论,54.2亿阅读。汹涌的民意引发官方关注,3月7日,司法部回应称:《永居条例》在充分吸纳公众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之前不会仓促出台。
《永居条例》征求意见稿为什么会引发如此大的反对意见?民众如何理性参与公开意见征求?为了解答上述问题,我们近日对话了北大法学院教授王锡锌。
王锡锌曾任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王锡锌是一位敢言的学者。2008年,他曾在央视《新闻1+1》节目中透露中国一年“三公消费”额度约9000亿元,超过全年财政开支的30%,随后三公支出问题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这段时间,王锡锌也密切关注《永居条例》意见稿引发的讨论。在他看来,这次讨论还比较表面化、情绪化。在大背景下,这与逆全球化趋势、民族主义盛行的大环境有关;具体来看,相关立法部门工作细节落实得也不够到位,比如,条例制定的背景、在华外国人员身份构成、逗留年限等数据未得到充分披露,导致大众讨论无的放矢,如同盲人摸象。
以下是《财经》和王锡锌教授的对话:
如果大家担心超国民待遇,有没有这个条例都存在
《财经》:《永居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后,民众表达了诸多担忧,你认为这些担忧出于什么?
王锡锌:担忧与条例本身有一定关系。第一,条例更新目的没说清楚;第二,制定背景没说清楚;第三,这里面有很多漏洞,后续的规则不知道会怎么规定,呈现出不确定性;第四,很多原则在将来执行时搞寻租怎么办?第五,没写清楚外国人进来以后什么待遇,有哪些权利义务,搞超国民待遇怎么办?这五个方面都会引起民众的担忧,但这些担忧有些有道理,有些没道理。
《财经》:我们一个个分析。首先,条例在申请条件的设置上是否合理?
王锡锌:申请条件是分梯次层层控制的。比如,第十二、十三、十四条主要是为了经济社会发展引进人才。一种是你干得很好,区域引进,并经主管部门——也就是省一级政府来推荐,这个门槛非常高。另一种是取得国际公认的成就,比如,得了诺贝尔奖。第三种,在大学或者需要新技术的公司工作,这也没有什么争议。再往后第十五条才是工作满几年,连续居住不少于多少个月,收入要高几倍,有不同层级。
《财经》:我们看到接下来的第十六条是投资门槛,目前数字设定为1000万人民币,这个标准高还是低?
王锡锌:纯粹用数字来说,这个标准不是很低,美国才一百万美元。如果真能投资1000万人民币,带来的就业机会也很好,我们只需要执行时落实到位,保证这一千万不要只是投资一下就抽走了就行。
《财经》:通过婚姻获得永居资质这一条争议很大。
王锡锌:外国人和本国人结婚不给别人身份——这不符合人权保障,也不人道。这一条肯定要有。大家担心放开后,将来会不会出现用婚姻做交易、大量假结婚的人?这个有可能。但任何国家都会存在这个问题,关键是执行过程中如何防止和打击这些违规行为。